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,非机动车是否需要赔偿机动车一方的车辆维修费用?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临沂律师

法律分析: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,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,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,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,也可以要求赔偿。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,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;不足的部分,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:
(一)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双方都有过错的,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。
(二)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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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是按违反交通规则的程度,来确定事故责任,与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关系不大。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,就要按责任赔付对方损失,包括修车费,一般比例大约为70%。当然,这费用包括双方的损失,机动车按30%赔偿非机动车一方损失。
双方按责任大小,进一步进行协商调解,达成协议才行,才能结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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